不知什麼時候, 發現自己有個習慣 -- 就是愛買鞋.
2006 年未過一半, 我已經為自己添了五對新鞋. 對於慳儉的我, 算是一種奢侈.
昨天, 偷偷地
買了一對鮮綠色的平底鞋. 沒有告訴艾佛 , 因為鞋櫃的配給quota用完, 只好靜靜地收在梳妝台底下.今天, 雖是下雨天, 仍穿上那新購的鞋. 心情立時好起來, 沒有受天雨影響.
這是五月份買下的"五花大縛"涼鞋, 只穿了三次, 每次束得雙腳痛得不欲生
.以前未婚, 常給姐姐說我時常買鞋. 那時的鞋櫃, 差不多是我私人收藏. 然後, 在房門, 又叠起高高一行鞋盒, 裝滿不同時間買回家的鞋.
今天已婚, 都不敢把娘家的鞋統統搬回家. 暫時只有把常穿的幾對放在家裡. 可惜, 仍逃不過艾佛的少許怨言.
對於買鞋, 我可是很捨得, 總之三百元以下的鞋, 我可以不假思索付錢, 然後開開心心捧著新鞋回家. 其他女孩愛買衣服, 我反而不捨得, 很奇怪. 就算那件衣服只售一百三十, 我都要左思右想, 然後還是兩手空空離開店鋪
.去年往馬來西亞旅行, 一口氣捧了三對鞋回香港. 簡直未回港, 先興奮
.每逄夏天, 都是我買鞋的好時機, 因為二三百大元已經可以買到一雙好鞋子. 冬天, 一對皮靴, 動輒五六百, 所以, 買鞋, 還是留在夏天進行.
my wif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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